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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2日,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监察部关于严格控制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连锁反应、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发出后,省物价局、监察厅、纠风办6月22日向全省下发文件,再次重申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。
省物价局再次重申,全省各地要认真落实成品油和电价调整方案,在调整成品油价格时,液化气、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;调整电价时,对居民生活和农业、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。要按照国家要求,严控下游产品涨价范围和幅度,对铁路客运、城市公交、农村道路客运等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价格不得提高;对出租车运价暂不调整;对其他相关交通运输价格也要从严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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